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认真地实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是我国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与重中之重。
握有强大权力和资源的执政党要启动这一转型,或参与到这一转型进程中,意味着其必须抛弃历来的理论和实践,对我素来的权力学说做脱胎换骨的转变,把自身由权力的自称的天命垄断者转变为普通的、依据人民有限授权委托的责任人,这一转变在目前没有丝毫证据和迹象,相反,在杨教授和《环球时报》等论调中,人们看到的是相反的迹象,即更大力度地加强专政的趋势。不可忽略的是,造成这一中国无宪政悲惨状况的直接原因,正是制造这一切的执政党。
82《宪法》的文本有充分的论述表达了一党专政的不可置疑性质,一党专政是这部宪法的基本精神,而且现实也从来不支持任何违宪或护宪的法律程序,因此,呼吁对这部宪法的落实,尽管反应了稳妥追求社会进步的良苦用心,却没有基本的理论依据。目前被冠以《宪法》之名的文件是一份专政体制下产生的独特政治文件,其产生既不符合立宪的程序,其基本法理和内容也与宪政的精神相违背,只是专政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力而借用的现代政治花样而已,其目的在永久巩固共和国新统治阶级的专政和权力垄断制度。这一根本转变需要基本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前提,而要满足这样的前提,不可能仅由认知的转变或一般的个别进步完成。宪政与当代的所谓主义问题关系复杂,而且非常误导。这些虚构的叙事支持了现有的专政理论。
因此,不可能在不触动基本政治体制的前提下,依据这份文件实现中国的宪政转型,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对杨教授等的最基本反驳在于,从来不存在一个反动落后、敌视社会公正、但却能产生和单独地拥有宪政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官方仍然控制着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对执政党仍然具有政治重要性,但多年来,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已经不生产任何新的理论和概念,除了固守传统那些教条外,主要是控制社会层面的意识形态。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法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官方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反宪政学者写的文章,只有少数官媒发表了一些支持宪政的看法。但必须看到,制约权力有不同的制度形式。不过,中国的社会现实一直在快速变化。
同时,即使是实际上实行专制主义的政权,其理论上也要用宪政来论证自己。台湾后来能够实现民主化,和政治精英对宪政意识形态的坚持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这种意识形态代表了政治发展的目标。
近代以来,一代又一代中国政治精英的努力就是为了建立宪政。左派则视三权分立和多政党属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两种极端主义都会把中国引向国家悲剧。自由派则相反,认为中国模式根本不存在。
这场争论已经显示出几个主要的特点。第四,在很大程度上也说明了执政党内部对宪政没有任何共识。但执政党的合法性危机,至少在一些社会群体的眼中的确是存在的。进入 郑永年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宪政 。
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政的本质就是法治,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也很容易观察到,宪政的制度体现形式在各个国家是不一样的。
第二,争论表明中国社会的分化和激进化。当时的邓小平对毛泽东有一个公正的评论。
很显然,争论的双方毫无共识。失败之后,孙中山就走上了一条探索的道路。反对宪政的阵营所担忧的也正是这一点。从政治上说,争论双方都在试图重新定义中国政权的本质。例如,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很多国家,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西方所殖民的国家,大都具有多党制、三权分立、自由结社、自由媒体等等在西方宪政国家可以看得到的所有制度表现形式。中共也有探索宪政的道路同样,共产党也有其自己的探索宪政的道路。
当然,西方国家宪政的一个共同体现形式,就是三权分立和多党制。换言之,在这个群体看来,执政党现在的执政基础并非宪政。
问题是:中国能够变成西方吗?变成西方会是一种如何的结局?宪政的本质是法治这场宪政的争论和前几年对中国模式的争论是一样的。邓小平之后,中共历届领导层一直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宪政,尤其是如何把宪法所规定的一切转变成为现实。
中国左、右派之间争论的要点就在于此。第一,宪政之争传达出了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信号。
在两者都不可能的情况下,就来一个妥协,那就是确定法律,法律之上,保护各方面的利益。这个探索从孙中山到蒋介石到毛泽东是一致的。毛泽东在晚年,自己破坏自己立起来的宪政,这就导致了无穷的恶果。双方不仅有理论争论,也有人身攻击,主要是把自己或者自己阵营道德化,把他人和他人阵营妖魔化。
神学化的讨论,无论是对执政党还是国家和人民,都是有害的。也正因为人们意识到文革是破坏宪政的结果,因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掀起了一个宪政浪潮。
同样,支持宪政不仅有社会群体,也有官方群体,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曾经为实现中国宪政而努力而已经退休的官员。例如,反对宪政的群体,把宪政视为是资本主义的,不属于社会主义的中国。
在实现宪政的国家,宪政可以说是各种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一个妥协。合法性指的是执政党统治基础的问题。
公平地说,主张宪政的群体里面,也没有多少人是要如同反对宪政的群体所指控的,要推翻现行执政党的统治。这里,实际上把宪政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等同起来。从经验现象看,西方式宪政到了其他国家并不见得有效,甚至可以走向反面。习近平接任总书记之后,说得更直接,就是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当然,官方正式对宪政之争没有公开表达态度,并不是说其没有态度。这个笼子是什么,就是宪政,是法律、法治。
在讨论到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的时候,邓小平并没有把重点置于毛泽东本人,而是置于制度层面。双方从来就没有直接对话,也拒绝对话,一直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隔空喊话,互相批评甚至攻击,导致了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高度道德主义化和原教旨主义化。
传统上,官方一直要求所有官方媒体保持一致和思想上的统一。第一,争论从社会群体扩展到体制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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